「陰陽合同」逃稅細節曝光!范冰冰被追繳及罰款$10億,微博貼致歉信:辜負了影迷對我的喜愛!
范冰冰早前因為「陰陽合同」捲入逃稅風波,自從6月初發微博以來從未現身,甚至傳出她被軟禁於北京半步橋招待所!而今日,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終於公布案件已經查清,范冰冰將被追繳及罰款共8.84億人民幣(約10億港元)!
央視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獲悉,今年6月初,群眾舉報范冰冰「陰陽合同」涉稅問題後,國家稅務總局即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開展調查核實,目前案件事實已經查清!
從調查核實情況看,范冰冰在電影《大轟炸》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,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,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,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,合計730萬元。此外,還查處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.48億元,其中偷逃稅款1.34億元!
不過由於范冰冰屬於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,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,所以只要將偷稅的稅款、滯納金、罰款共8.84億人民幣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,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!
也表示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,並沒有構成犯罪,除非未如期繳納罰款,才會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!但是,范冰冰經紀人牟某廣曾在調查期間,指使公司員工隱匿、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、會計賬簿,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!
國家稅務總局已經開始問責程序,追究稅務機關相關人員未依法履職的責任。同時,稅務部門已部署開展影視行業自查自糾,年底前主動補繳稅款的免於行政處罰,拒不糾正的將依法嚴肅處理。
看過這些報導後,大陸網民都有些不滿,范冰冰身為躋身國際的一線影星都逃稅,可見內地娛樂圈的風氣非常差:
「也側面證明了明星的錢有多容易賺!范冰冰楊冪楊天寶之流為社會做了哪些貢獻?他們有什麼資格獲得如此巨大社會財富?」
「這真是為先富者暴富者量身打造的蘿蔔條款啊。要是沒有崔捅破猛撕,偷漏稅千萬億也高枕無憂啊。」
「幾個億的欠繳,偷稅漏稅居然不犯罪?作為法定代表人放過了?給她做事的經紀人卻先遭殃了!這法律是怎麼個邏輯來適用的? ? ?」
「范冰冰這麼多年演戲賺的錢基本上要都吐出來了,銷毀證據的事情還在另外調查,應該還有後續。」
「范冰冰"陰陽合同"事件官方定音了,希望娛樂圈其他人也能以此為戒,以後都依法履行義務吧。」
「看來范冰冰還是有錢,這麼大件事都沒上微博熱搜,逃了幾個億 罰了款 依然有錢公關。這tm是多有錢?」
范冰冰中午更於微博貼出致歉信:
「致歉信
最近一段時間,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、煎熬,進行了深刻的反思、反省,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、內疚,在這裏我向大家誠懇道歉!
長期以來,由於自己沒有擺正國家利益、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,在影片 《大轟炸》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現利用「拆分合同」等逃稅問題,我深感羞愧。
這些天在配合稅務機關對我及我公司的稅務檢查中,我一直深刻反省:作為一個公眾人,應該遵紀守法,起到社會和行業的模範帶頭作用,不應在經濟利益面前,喪失自我約束,放鬆管理,以致違法失守。
在此,我誠懇地向社會、向愛護關心我的朋友,以及大眾,向國家稅務機關道歉。
對稅務機關調查後,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,我完全接受,我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,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,籌措資金、補繳稅款、繳納罰款。
我從小喜歡藝術,又趕上了影視業蓬勃發展的好時機,在諸多前輩的提攜和觀眾朋友的愛護下,加之自己的不斷努力,這才在演藝方面取得了一點成績。作為一個演員,我常為自己能在世界舞台上展示我國文化而自豪,並不遺餘力為此衝鋒。
可以說,我每一點成績的取得,都離不開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支持。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,沒有人民群眾的愛護,就沒有范冰冰。
今天,我對自己的過錯深感惶恐不安!我辜負了國家對我的培養,辜負了社會對我的信任,也辜負了影迷對我的喜愛!在此,我再次向大家誠懇道歉!請大家原諒!
我相信,經過這次整頓,我會講規矩、遵秩序、重責任,在把好的作品獻給大家的同時,也要監督公司管理,守法經營,誠實守信,爭做富有文化內涵的好公司,為全社會傳播正能量!
再次向社會,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,向關愛我的朋友家人,真誠的說一句,對不起!
范冰冰
2018年10月3日」
Text:Girls editorial
Photo Source:Weibo